一般條款及細則

  1. 是次比賽由「社會福利署」主辦,每名參賽者參賽作品數量不限。「社會福利署」之員工及其家屬均不得參加比賽,以示公允。
  2. 遞交作品截止日期為2013年7月31日。網上遞交之参賽作品以主辦單位之伺服器接收時間為準,而郵寄參賽作品則以郵戳日期為準。
  3. 是次比賽為響應家庭實況劇「一念之間2」之播出而舉行,該劇集圍繞不同家庭處境,帶出每宗家庭不愉快事件雖發生於剎那間,但往往有跡可尋,如果當事人在「一念之間」用不同角度看事情,如果身邊的人在「一念之間」及時給予援手,事件的結局可能會改寫,人生的風景也截然不同。
  4. 是次比賽參賽者須提交兩張以兩個角度、方式或感覺拍攝的相片(人物或事物均可),並加以30至50字的文字說明,拍攝主題須正面地帶出即使同一個處境,倘若用不同角度去理解及處理,將會有不同結果的訊息,參賽者可參考「一念之間2」部份或全部劇集內容。
  5. 參賽作品需經評審配合比賽的主題及目的後才會列作入圍及上載至「入圍相片」頁面。如參賽相片出現暴力、色情、不良用語、令人極度不安等內容,將不會列作入圍及不會上載至「入圍相片」頁面,「社會福利署」毋須向參加者解釋個別原因。
  6. 參賽組別分為中小學組及公開組。中小學組的參賽者須為正就讀於中學或小學之學生。參加公開組的參賽者可為任何人士。
  7. 「社會福利署」有權選出各組之冠、亞、季軍(各1名)及優異獎(各4名)作品,評選過程、準則、理由由「社會福利署」自定,不會公開,「社會福利署」之評選結果為最終的結果,任何參賽者不得反對或上訴。
  8. 比賽結果將於本網站公佈。
  9. 參賽者同意無論得獎與否,參賽相片的版權屬參賽者所有,惟參賽者一經遞交參賽相片,即同意主辦機構可以在有關的活動或任何活動中修改、使用、複製及派發其參賽相片而毋須再次徵求參賽者同意或支付任何費用。主辦機構有權宣傳、刊登及使用作品,直至主辦機構放棄權利為止。
  10. 所有作品必須為參賽者的原創相片,不會侵犯第三者之權利;「社會福利署」對此並不會負上任何責任,若「社會福利署」因參賽者提交之相片誹謗或侵權或涉嫌侵權而牽涉入任何訴訟或招致任何損失,參賽者須全數彌補,包括支付所有有關律師費用。如有需要,參賽者需簽署相關的文件確認其相片的版權及授權。
  11. 如本比賽的獎項安排因特殊原因而無法執行時,「社會福利署」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比賽的獎項,而毋須另行通知。
  12. 獎品及禮品不得兌換現金及不得退換。
  13. 得獎者及獲贈禮品者應於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品或禮品,並提供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逾期視為棄權。得獎者及獲贈禮品者不得將其得獎或獲贈禮品資格轉讓予任何第三人。得獎者及獲贈禮品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登記資料不符,「社會福利署」可要求得獎者及獲贈禮品者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如得獎者及獲贈禮品者不能提供相關文件,「社會福利署」可取消其得獎或獲贈禮品資格。
  14. 獎品及禮品不會郵寄給得獎者及獲贈禮品者,得獎者及獲贈禮品者必須於指定時間內於香港的指定地點領取獎品或禮品,否則喪失得獎或獲贈禮品資格。
  15. 得獎者及獲贈禮品者同意「社會福利署」毋須為任何得獎者及獲贈禮品者因領取及使用獎品或禮品之任何後果負責。
  16. 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供之資料必須真實正確,不能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資料,參賽者將被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如因參賽者資料不實或不正確而導致「社會福利署」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社會福利署」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導致損害「社會福利署」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賽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17.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社會福利署」之事由,而使參賽者所寄出、登錄之資料或使「社會福利署」寄出之通知,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社會福利署」均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18. 參賽者如因參加本比賽或因比賽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社會福利署」不負任何責任。一旦得獎者及獲贈禮品者領取獎品或禮品後,若有遺失或被竊,「社會福利署」將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
  19. 「社會福利署」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比賽,而毋須另行通知。
  20. 參賽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均會被「社會福利署」所用及擁有;詳情請閱香港特別行政區《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得獎者同意「社會福利署」公佈其姓名,並授權「社會福利署」蒐集、處理及使用其個人資料作宣傳及推廣之用。
  21. 「社會福利署」可自行更改此次比賽之條款及細則而不需另行通知,參賽者同意完全遵守。
  22. 「社會福利署」將保留一切在比賽中之最終決定權,包括取消任何人之網上登記或得獎資格,任何人不得異議。
  23. 本比賽遵從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發生糾紛時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裁決。
  24. 參加表格一經遞交,即表示參賽者完全同意以上參賽細則。

提交參賽作品方法

  1. 參賽作品須為JPEG格式,解像度不低於500萬像數,檔案大小介乎1MB至2MB之間。
  2. 參賽者可於本網站之「上載相片」頁面提交作品,或可將參賽相片的檔案燒錄成光碟,連同填妥之報名表格寄往「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7樓721室社會福利署家庭及兒童福利科S(DV)2收」,提交之物品將不會發還。於網上遞交之参賽作品及郵寄之作品經社會福利署審批後,會上載至本網站「入圍相片」頁面。有關程序由收到作品起計需時大概五個工作天。

關於禮品及獎項之條款及細則

  1. 每名入圍參賽者將獲贈社會福利署之「愛關懷」布藝禮品一套,包括環保袋、文具袋及毛巾,數量有限,先參加者先得,送完即止。
  2. 比賽各組別均設有冠、亞、季軍(各1名)及優異獎(4名),得獎作品將由「社會福利署」評審選出,冠軍得獎者將獲得電器用品公司現金券價值港幣5,000元,亞軍得獎者將獲得電器用品公司現金券價值港幣3,000元,季軍得獎者將獲得電器用品公司現金券價值港幣2,000元,優異獎得獎者將獲得電器用品公司現金券價值港幣1,000元。
  3. 比賽各組別均設「我最喜愛大獎」,由網民從入圍作品中投票選出,以作品在本網站的入圍相片頁面的 「Like」或「讚好」數目計算,於2013年8月10日在所屬組別累積獲得最多「Like」或「讚好」的作品之參賽者將獲得電器用品公司現金券價值港幣2,000元。

個人資料收集的目的及安排

  1. 主辦單位將盡力以合理之技術及程序,保障所有個人資料之安全。我們確保在任何情況下收集、使用、保有、轉移及查閱個人資料的政策及慣例,均符合法律要求。
  2. 本聲明可能在未經通知的情況下不時修改,而不會作個別通知。